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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补惠州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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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发〔2024〕2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评审实际情况,拟增补“惠州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欢迎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入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入库专家条件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德才兼备,能够科学公正评价职称评审参评人员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2.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评审政策要求,能严格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认真履职,按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程序,依据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开展评审工作; 3.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4.从事农业技术(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肥、畜牧、兽医等)、农业工程技术(农业机械化、水产等)、乡村工匠(农产品经营管理、种植技术、畜禽养殖技术、兽医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等方面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相关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高级职称1年以上。 二、专家入库申报流程 1.申报人在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官网链接为http://nyncj.huizhou.gov.cn/)下载填写《惠州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2.经所在单位推荐,将《推荐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校核原件)于2025年1月15日前送惠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yncjrsk@huizhou.gov.cn。 3.入库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报市人社局复核备案。 三、专家库动态管理有关要求 1.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实行动态备案管理; 2.违反《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或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应从专家库中剔除; 3.调离本领域专业技术岗位的,应从专家库中移除; 4.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 5.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四、入库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惠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7楼702室; 材料提交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止; 联系人:梁煜; 联系电话:2802768。 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踊跃报名。
附件:惠州市农业农村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入库推荐表.doc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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