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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惠州市农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委会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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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各职称评审评委会评委库委员增补和调整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2019]193号)、《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结合评审实际,现拟增补“惠州市农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委会评委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评委库委员的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可以申报推荐入库: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4、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二)评委库委员申报程序 申报人在惠州市农业信息网“职称栏”(http://nyncj.huizhou.gov.cn)下载填写《惠州市农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入库推荐表》。经所在单位推荐后,将《推荐表》以及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于7月25日前送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北段43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hznyrsk@126.com。经审核合格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库,2016年以来已进入评委库的无需重新申报。 二、评委库委员的管理和调整 评委库委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审工作开展前进行调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委库委员,应从评委库中剔除: 1.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2.调离原专业岗位; 3.退休及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 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联系人:刘爱建 联系电话:2802768
附件:《惠州市农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入库推荐表》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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