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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2018年“回头看”督察整改第二十四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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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惠环督改〔2020〕39号),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督察整改任务销号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来电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 联系电话:0752-2808751 反馈问题:2018年“回头看”督察整改第二十四项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严重,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工作。但督察发现,惠州市禁养区养殖污染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控制,现场抽查7家已上报完成清理的企业,结果4家未清理,2家出现反弹,仲恺高新区甚至越清越多。阳江市清理标准不严,禁养区复养情况不断出现。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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