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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农业农村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交流合作科     日期:2025-03-06 11:38:40    浏览次数:-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有关科室、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 年)》,切实提升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工作的通知》《惠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惠市司函〔2025〕14号,下称《通知》)等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目标

  通过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是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取得执法资格的第一关键。旨在推动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综合法律知识、熟悉了解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考试对象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机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科(股)室的在编在岗执法人员。

  (注:行政执法类别包含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征用等)

  三、培训考试内容、方式

  (一)培训考试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民法典等。

  (二)培训考试形式。培训与考试均在网上进行,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由考生独立完成答卷。

  四、培训考试程序、办法

  (一)报名。一是市级部门以科室、支队为单位,填报《参训人员信息表》(已参加过网上培训考试的人员无需报送),由政策法规科汇总后报送至市司法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二是县(区)部门按《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已全面实行随时接受网上报名制度。

  (二)在线培训。完成网上报名的参训人员即可自行开展线上学习。参训人员要在全面学习相关法律条文的基础上,通过身份证号码(账号)、密码(由局办证人员设定)登录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培训系统,按要求完成在线培训、在线练习和模拟考试。

  (三)网上考试。参训人员(考生)须线上独立完成闭卷模拟考试(含自行组题的模拟考试)并达到60分以上,方可取得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考试资格。考试时间、地点、考场纪律及相关要求,遵照《通知》要求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强化职责意识,提高认识,依照法定职权,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着力提高综合法律素养,自觉、主动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确保每个科室(股室)至少有2名持证执法人员,以适应日常执法监管工作要求。

  (二)强化督促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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