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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5〕153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三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79号),安排我市农业应急救灾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台风“桦加沙”受灾地区做好农业防灾救灾复产工作。现将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开。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 项目承担单位 | 绩效目标 | 资金(万元) | 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降低台风“桦加沙”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支持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 8.4 | 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57.2 | 惠东县农业农村局 | 107.4 |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 12.4 |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 13.6 | 仲恺高新区农村工作局 | 1 | 合 计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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