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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的通知》(粤财农〔2026〕17号),安排我市2026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提前批)14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工作。现将资金安排予以公开。 县(区) | 绩效目标 | 资金 (万元) | 惠城区 | 打造行政村不少于6个,用于支持建设乡村绿化景观带不少于1条、村内公益设施建设数量不少于6个,村内公益设施建设验收合格率100%,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所在村基层群众满意度、基层干部满意度不小于90%。 | 600 | 惠东县 | 打造行政村不少于5个,用于支持建设乡村绿化景观带不少于1条、村内公益设施建设数量不少于5个,村内公益设施建设验收合格率100%,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所在村基层群众满意度、基层干部满意度不小于90%。 | 500 | 龙门县 | 打造行政村不少于3个,用于支持建设乡村绿化景观带不少于1条、村内公益设施建设数量不少于3个,村内公益设施建设验收合格率100%,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所在村基层群众满意度、基层干部满意度不小于90%。 | 300 | 合计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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