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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省级配套安排的公示
信息来源: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帮扶科     日期:2026-07-29 14:58:01    浏览次数:-

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省级配套安排的公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市别

县级/项目承担单位

建设内容

绩效目标

资金

备注

惠州市




4106


2

惠城区

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一是重点支持帮扶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帮扶质效,优先用于带动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下统称重点帮扶群体)通过产业增收。支持发展农产品产地加工等推动全产业链开发,推动农产品就近转化增值,促进农民就地就业增收;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运用先进高效农业科学技术促进帮扶产业提档升级;可利用帮扶到户奖补政策,支持重点帮扶群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帮扶小额信贷予以贴息补助。按规定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巩固、升级、盘活目录外村级光伏帮扶电站,并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护机制。二是支持重点帮扶群体就业增收。支持吸纳重点帮扶群体等参与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对重点帮扶群体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对帮扶车间、乡村工匠、劳务品牌吸纳重点帮扶群体就业给予奖补。规范支持重点帮扶群体从事公益岗位。对重点帮扶群体中符合条件的跨省就业人员每年可安排一次交通补助。三是支持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支持道路、饮水保障、排水等村内户外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影响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突出困难,促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考虑财力承受度和群众接受度,可以行政村或自然村组等为单位因地制宜片区化推进。四是其他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其他相关任务事项。对过渡期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截至过渡期结束仍未实施完毕的项目或政策,可继续通过帮扶资金予以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政策有序转换和退出。

一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以户为单位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消费帮扶等措施,有效增加重点帮扶群体收入。以县为单位推动设置带动重点帮扶群体就业增收的公益性岗位。
二是目录外村级光伏帮扶电站全部纳入全国光伏帮扶信息监测系统,建立县级光伏帮扶电站统一运维管护机制。
三是落实“四个一批”要求,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提升联农带农产业发展水平。
四是通过财政资金“补改投”等方式探索建立帮扶产业联农带农机制并总结推广,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
五是推动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落地实施,公益性帮扶项目资产有效管护,项目村人居环境改善。
六是2026年10月底前资金支出进度达到83.4%,12月底前完成支出。

57


3

惠东县

惠东县农业农村局

1372


4

博罗县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962


5

龙门县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1211


8

惠阳区

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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