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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6〕119号)和《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三批)任务清单》(粤农农计〔2026〕91号),安排我市农业应急救灾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农业防灾救灾复产工作。现将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开。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0日 附件: 项目承担单位 | 绩效目标 | 资金(万元) | 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降低强降雨及洪涝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支持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 108.64 | 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143.56 | 惠东县农业农村局 | 516.04 |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 136.77 |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 51.41 | 大亚湾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6.79 | 仲恺高新区农村工作局 | 6.79 | 惠州市渔业研究推广中心 | 7.72 | 惠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22.28 | 合计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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