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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交流合作科     日期:2024-05-06 15:28:02    浏览次数:-

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和《2024年惠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形成了《2024年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单位(科室)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3日

2024年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管理条例》《广东省耕地质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普法对象:农业农村系统机关、直属工作人员;广大农村干部,农村农民;农业相关企业,种养基地;涉海、沿海企业及个人,渔民群众。

  具体措施:

  1.开展农业系统内部普法宣教。落实《惠州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惠州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制定《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年党组中心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重大决策前领导干部专题学规学法、党组(中心组)(扩大)会、局务会建立会前学法。建立常态化培训制度,将局《清单》纳入我局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确保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定期举办局机关、直属工作人员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并采取自主学法、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考试学法与日常学法、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将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

  2.开展社会普法。通过惠州农业农村“两微三端”(微信、微博、头条号、南方+号、惠州号)、“惠州e普法”、LED大荧屏、“午间说法”等媒体、平台,利用国家安全日、科技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科技宣传周、科普校园行以及惠州抹香鲸主题馆日常开放等时间节点,以喇叭广播、标语横幅、发放资料等形式,对乡村、社区、相关企业和沿海涉海人员、港澳流动渔民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和咨询服务、渔船渔港安全生产培训、重点江河流域巡查、普法行动;围绕乡村振兴、法治乡村建设,广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举办法治兴农讲堂、农民田间学校、田园公开课、专项整治等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宣传带动作用。

  3.开展以案释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利用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时机,向广大群众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利用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发布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典型案例,诠释相关农业法律法规;解析执法热点,提高相对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具体执法案件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义。

  预期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践,逐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稳步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弘扬法治精神,坚定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不断提高农业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到2024年底,实现我市95%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

  工作责任人: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文正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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