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之窗 > 五公开 > 服务公开 | ||
2024年惠州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驻镇帮扶采购肥料项目报价邀请函 | ||
|
||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3〕2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我中心就2024年惠州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驻镇帮扶采购肥料项目面向社会公开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服务的政府采购,请符合资质的各潜在服务商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4年惠州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驻镇帮扶采购肥料项目。 项目预算:3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3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备注: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供货地点:惠东县高潭镇帮镇扶村工作队指定存放地点。 二、主要内容 肥料采购名称及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三、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具有农资销售的相关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能力;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之日起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的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提供“信用中国”中的关联记录页面)。 四、采购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提供的《送货安排表》所要求的送货时间和地址,按时按量送货上门。 2.验收要求: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供应商保证货物的品种、重量、技术参数、性能等与合同相符,肥料质量须符合《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关于肥料生产和销售的规定。供应商应将其全部产品信息、资料、送货单、签收表、现场签收照片(人货合照)等材料造册登记,作为验收文档之一。 五、所需资料及地点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报价单(请看附件); (三)“信用中国”的关联记录页面和违法记录说明; (四)未被要求停业整改承诺书; (五)社保缴纳证明(1个月)。 上述材料壹式壹份,每页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投标单位按序装订、密封并加盖封口章,密封不完好的材料视为无效报价。在规定时间前递交至惠州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以邮寄方式提交的,时间以邮戳盖章日期计算) 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花园水东路7号君龙雅苑A座3楼。 六、评标办法及控制价 该项目实行采购数量及要求不变最低价中标原则,本次采购肥料预算为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上述预算金额为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其他事项 请各服务商于2024年12月2日前向我中心递交2024年惠州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驻镇帮扶采购肥料项目报价书。 附件:2024年惠州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驻镇帮扶采购肥料项目报价单.docx 惠州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丹,0752-267298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