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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强农业野生植物管理工作
信息来源: 陕西日报     日期:2026-09-07 08:48:36    浏览次数:-

  8月27日,记者从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规范国家一级、二级和省级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采集、进出口、涉外野外考察,以及国家二级、省级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出售,收购等监管工作,该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管理工作,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规范审批流程、压实工作责任。

  通知指出,野生植物是维系生物多样性、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自然资源,加强野生植物管理,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管理的重要意义,常态化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准确掌握法定审批权限、物种管护边界、办事流程规范等,持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依法审批、依规监管、精准履职的能力水平,坚决杜绝履职缺位、监管错位、审批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把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各项法定职责落到实处。

  通知明确,农业农村部门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采集、出售、收购、进出口及涉外野外考察4项,管理范围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陕西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划定由农业农村部门分工管护的物种。其中,采集、出售、收购农业野生植物事项由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级审批;进出口和涉外野外考察事项由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审批,各地配合属地核查与过程监督。

  通知强调,各地需严格核查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实地核实关键信息,并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严防超范围作业、超量采集、擅自变更用途等违规行为发生。各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切实筑牢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安全防线。

  此外,针对当前群众、经营主体对农业野生植物行政许可政策、办理流程、申报渠道知晓度不高的问题,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多渠道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全方位细化办事引导服务,切实提升群众与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度。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农业野生植物行政许可目前已统一纳入陕西政务服务网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制式申请表、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等均可在线查询下载,实现全程网办。(陕西日报记者 吴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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