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文件(含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意见,以及行政审批、行政投诉、电子监察、依法行政考评、权责清单制订、收费目录清单制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订、“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组织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以及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定、报备、清理。拟订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间涉农涉外事务和相关展会的组织参与及品牌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涉农企业境外投资、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