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措施,以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发展规划和认定标准。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议。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公园、田园综合体等重点项目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统筹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专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