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及法规;拟订市级农机化发展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机化推广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组织农机安全监理,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和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负责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应急处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