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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种畜禽时,应当附具哪些证明材料?
信息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日期:2023-07-12 08:00:18    浏览次数:-

  问:销售种畜禽时,应当附具哪些证明材料?

  答:根据《畜牧法》第三十条规定:销售的种畜禽、家畜配种站(点)使用的种公畜,应当符合种用标准。销售种畜禽时,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种畜禽合格证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销售的种畜还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家畜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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