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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畜禽养殖场及畜禽标识代码的问题
信息来源: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08-22 10:00:06    浏览次数:-

  问:畜禽养殖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答:根据《畜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二)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四)有与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畜禽养殖场兴办者应当将畜禽养殖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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